株洲/邵阳OHS18000咨询: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4.1 总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a) 目的
建立和保持满足审核规范全部要求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促进用人单位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遵守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b) 考虑因素
实施审核规范时应考虑的所有因素将在本实施指南的中进行描述。
c) 实施要求
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灵活、合理地确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范围。
— 可选择整个用人单位,也可以针对其中的某些运行单位或活动。如果审核规范的实施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运行单位或活动,则可参考该用人单位中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其他运行单位制定的方针和程序,使之满足审核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 范围的界定不应造成对其总体运行所必需的或可能对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职业安全健康产生影响的运行或活动被排除在外的情况。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复杂程度、文件化的范围和相应的资源将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模、活动性质和实际能力,尤其是高风险企业和中小企业更应考虑其实际情况。
用人单位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将重点放在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降低风险,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上,并使之成为全面管理的一部分。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施初始评审对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初始评审应针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
—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对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 对现有的或计划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 确定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
— 对所有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惯例、过程和程序进行检查;
— 分析以往的事故情况以及员工健康监护数据等相关资料,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的统计和趋势分析。
根据用人单位活动的性质,适合于初始评审的方法包括检查表、面谈、直接检查和测量等,以及对以往管理体系审核或其他评审结果的分析。
初始评审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必要时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交流。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并作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
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的持续改进,用人单位应参照初始评审的方法和要求定期进行复评。
实施审核规范时的所有其他要求也将在本实施指南中进行描述.
d) 实施结果
— 形成初始评审报告;
— 建立一个有助于用人单位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能够有效实施和保持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2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图2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6)传达到全体员工;
(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a) 目的
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及绩效总目标,表明用人单位实现有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正式承诺,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
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应由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批准。
注: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应与用人单位的整个经营方针和其他管理(如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方针保持一致。
b) 考虑因素
— 用人单位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 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活动性质及规模;
— 用人单位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 持续改进的可能性和需要必要性;
— 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
— 员工及其代表、承包方和其他外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 其他相关方的需求。
株洲/邵阳OHS18000咨询: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更新时间:2015/3/30 16:33:53